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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新化水车文印老板返乡钓鱼高压电身亡

来源:新化人才网 时间:2018-07-15 作者:新化人才网 浏览量:
据微友私加微信报料:7月15日中午过后,水车某某村发生一起悲剧。暑假期间,有少数文印店生意冷淡,一年轻的某某文印老板带着一家人回来度暑假,7月14日才到家给他奶奶贺完寿。15日中午跟朋友一起去钓鱼,没想到悲剧就这样发生了,钓鱼线勾到了高压线上,高压电直接贯穿了身体,一个还不到28岁的年轻人就这样没了。留下了年轻的老婆与三个年幼的孩子,大的还不到5岁,小的还不到一岁。 钓鱼是件轻松惬意的事,可别忘记头顶上的危险。高压线下禁止钓鱼,是基本常识。   因在高压线下钓鱼而触电的案例仍时有发生,对此,《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对电力线路下抛掷物体或放风筝为禁止性行为。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1月5日,在《国家经贸委关于触电事故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甩竿钓鱼属于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的行为。”   另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力公司的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路属于《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的“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如果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作业人应当免责。这里的故意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另一种是受害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后果。   此外,根据《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电秩序维护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电网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立电网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事发前朋友在何某钓鱼时拍摄的照片 今年38岁的梅州人何东(化名)怎么也想不到,一次休闲的垂钓,竟然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3月5日,在企石镇新南村和兴钓鱼场,何东大意地在高压线下钓鱼,因鱼钩甩到高压线上造成触电身亡。 何某受伤倒地,身上的衣服也烧了,身体焦黑 在此提醒大家:凡事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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